一、推动排污许可制全覆盖
2018年1月,原环境保护部印发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等内容,细化了环保部门、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责任,为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
2019年排污许可证要覆盖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所有重点行业,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放量80%以上重点大气污染物和80%以上重点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持证排污,2020年实现排污许可制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。
一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
从2019年1月1日起,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,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,实现车用柴油、普通柴油、部分船舶用油“三油并轨”,取消普通柴油标准,重点区域、珠三角地区、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。
在2019年底之前,重点区域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、实现7—10天重污染天气预报能力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、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等,还要完成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,2020年7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率先执行。
一、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
2018年8月31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,是继水污染防治法之后,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性法律,填补了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污染防治的立法空白。
一、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
2018年12月15日,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京年会时表示,2019年将全面启动新一轮督察,并计划再花4年时间,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。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4年时间中,前3年为常规的全面督察行动,最后1年“回头看”。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规划,下一步环保督察的工作是:解决突出环境问题,改善环境质量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,工作滞后、整改不力与环境质量明显降低的地区,“三大十条”落实不力的地区,将会是重点,并针对触及社会民生的问题,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。此外,国家与地方相关部门、国企等也降被纳入督察范围,并针对一些污染治理的关键领域,进行“点穴式”、“机动式”专项督察。